平湖法院(含所辖人民法庭)案件受理范围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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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地域管辖 管辖当平湖市、嘉兴港区范围内的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、民商事案件、涉外民商事案件、适用特别程序、督促程序、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等。 二、级别管辖 1、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(不包括1亿元)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; 2、管辖争议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下(不包括5000万元)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一审民商事案件; 3、管辖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(不包括1000万元)的一审涉外、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; 4、婚姻、继承、家庭、物业服务、人身损害赔偿、名誉权、交通事故、劳动争议等案件,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,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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